甘肅省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燃油補貼工作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殘疾人事業發展的意見》(中發[2008]37號)和《國務院關于實施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的通知》(國發[2008]37號)精神,中央財政從2009年開始(即自成品油稅費改革實施起)對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燃油給予適當補貼。為保證補貼工作順利進行,切實保障殘疾人權益,依據財政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燃油補貼的通知》(財社[2010]256號)要求,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補貼對象
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燃油補貼對象為本省城鄉殘疾人機動輪椅車車主。車主須為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和購買機動輪椅車相關憑證的下肢殘疾人。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須符合機動輪椅車國家標準( GB 12995- 2006 )的相關規定。
二、補貼標準和時間
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燃油補貼標準為每輛每年補貼200元(其中2009年與2010年的補貼資金一起發放)。
三、補貼原則
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燃油補貼工作堅持公開、公正、透明原則,嚴格按補貼條件和規定程序確定補貼對象、發放補貼資金;堅持信息公開和公示制度,及時、準確地向社會公布補貼政策、補貼對象和補貼標準,自覺接受監督。
四、職責分工
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燃油補貼工作由各級財政部門和殘疾人聯合會(以下簡稱“殘聯” )共同負責。省殘聯負責全省殘疾人機動輪椅車數量的統計、核實、匯總,提出補貼資金的分配意見;省財政廳負責審核下達補貼資金。市州財政部門、殘聯負責制定本級燃油補貼具體操作辦法,組織開展數據統計、審核、匯總、上報以及補貼資金的核撥、管理等工作??h(市、區)財政部門、殘聯負責當地補貼對象審核、補貼資金發放、管理以及相關數據的統計、上報等工作。
五、工作程序
(一)殘疾人機動輪椅車車主持戶口本、身份證、殘疾人證、購車憑證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向戶口所在地的縣(市、區)殘聯提出申請。
(二)縣(市、區)殘聯審核申請材料,對符合補貼條件的殘 疾人及機動輪椅車情況進行登記、匯總,并在街道(鄉鎮)或社區(村)進行為期不少于10天的公示,公示后如無異議,經同級財政部門確認后聯合行文,于每年二月底之前將上年底的殘疾人機動輪椅車數量逐級上報至省殘聯、省財政廳。
(三)省殘聯審核、匯總全省截止上年底的殘疾人機動椅車數量,經省財政廳確認后,于每年三月底之前聯合上報中國殘聯、財政部。
(四)省財政廳商省殘聯將中央財政核撥的補貼資金逐級下撥至縣(市、區)財政部門??h(市、區)財政部門商同級殘聯將補貼資金以非現金方式一次性發放到符合條件的殘疾人手中。
六、有關要求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各級財政部門、殘聯要高度重視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燃油補貼工作,及時向本級政府匯報有關情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媒體形式廣泛宣傳有關政策,加強與交通管理等部門的溝通協調。要認真研究制定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燃油補貼工作的具體操作辦法,精心組織補貼發放工作,確保補貼政策落到實處。
(二)規范管理,專款專用。各級殘聯要嚴格按照項目管理要求,專人負責,專項管理,建立規范的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燃油補貼對象的資格審批和檔案管理制度。各級財政部門要商同級殘聯及時撥付補貼資金,加強資金使用管理,??顚S?,不得截留、挪用和擠占。
(三)強化督導,按時報送。各級殘聯要認真核實殘疾人機動輪椅車數量、補貼發放人數等基礎情況,確保有關數據和資料真實、可靠;各級財政部門要積極配合殘聯做好項目實施的督導和考評工作。市州殘聯會同本級財政部門于每年12月25日前向省殘聯、省財政廳上報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燃油補貼工作情況報告。省財政廳、省殘疾人聯合會對各地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燃油補貼政策的落實情況不定期進行檢查。
1、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燃油補貼申請登記表
2、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燃油補貼對象匯總表
3、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燃油補貼發放登記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