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貧困殘疾人康復服務“百千萬”工程實施方案
一、目標任務
建設100個社區康復示范站;為全省培訓1000名基層康復人員,每個縣市區10—15名;實施1萬例貧困殘疾人康復手術、訓練,其中肢體殘疾兒童矯治手術及訓練200例,人工耳蝸術后訓練200例,白內障復明手術3000例,低視力、弱視康復訓練300例,假肢矯形器裝配100例。智障、孤獨癥、腦癱等康復訓練按國家“七彩夢行動計劃”、“殘疾人彩票公益金”項目下達任務執行。
二、實施范圍
(一)各市州及縣市區條件成熟的殘疾人服務機構,可利用殘聯、衛生計生、民政等部門現有社區服務網絡,如殘疾人之家、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站、老年活動中心等場所建設康復示范站。
(二)基層康復人員培訓范圍包括省級康復骨干人才、社區康復協調員、聾兒語訓教師、心理康復人員、聾兒家長、輔具及假肢矯形技術人員。
(三)貧困殘疾人康復手術和訓練范圍包括全省有康復需求的貧困白內障患者、貧困殘疾兒童。
三、資金來源
(一)社區康復示范站建設資金由省級財政承擔,每個社區康復示范站10萬元,100個社區康復示范站共需資金1000萬元。
(二)基層康復人員培訓資金由省級財政承擔。省級康復骨干人才培訓培養由省財政按每人每班次3.15萬元標準給予補助;社區康復協調員、聾兒語訓教師、心理康復人員、聾兒家長、輔具工程師、假肢矯形器技師培訓培養由省財政按每人每班次0.65萬元標準給予補助。費用含教材費、差旅費、住宿費、專家講課費等,共需800萬元。
(三)貧困殘疾人康復手術、訓練資金由省級財政承擔1500萬元資金,配套中央財政支持的“七彩夢行動計劃”、“殘疾人彩票公益金”及白內障項目。其中,肢體殘疾兒童矯治手術及訓練200例,每例1.8萬元,共360萬元;人工耳蝸術后訓練200例,每例1.8萬元,共360萬元;白內障復明手術3000例,每例0.2萬元,共600萬元;低視力、弱視康復訓練300例,每例0.4萬元,共120萬元;假肢矯形器裝配100例,每例0.6萬元,共60萬元。
四、工作要求
(一)社區康復示范站建設標準及工作要求。
1.建設標準。按照中國殘聯《社區康復站工作規范(試行)》規定,根據社區殘疾人的不同特點,選擇配備或自制康復器材及輔助器具,種類不少于4種,數量不少于10件。計劃為社區康復示范站購置必要辦公用品、20件社區康復訓練器材。
2.進度要求。1—2月份,制定工作計劃。3月份,縣市區上報有條件開展社區康復的機構。4—6月份,實地調查,確定受助康復社區示范站。7—11月份,各市州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分別進行訓練器材的招標采購及下發。11月份,檢查總結上報項目實施情況。
3.器材采購。社區康復示范站所需訓練器材由市州殘聯及相關部門組成采購小組,統一組織招標采購及下發;省殘聯負責督促檢查。
(二)基層康復人員培訓工作要求。
1.培訓內容。結合我省殘疾人康復工作實際,以增強履行崗位職責所必備的專業理論知識和技能為重點,針對不同類別、不同層次、不同崗位干部的特殊需要按需施教,調動干部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增強教育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采取集中培訓學習、經驗交流、參觀考察等多種行之有效的方式。
2.任務分工。省殘聯康復中心負責省級康復骨干人才60人、社區康復協調員200人的培訓。省殘聯聽力中心負責聾兒語訓教師及心理康復人員300人、聾兒家長220人的培訓。省殘聯輔具中心負責輔具工程師及假肢矯形器技師220人的培訓。
3.進度要求。研究部署階段(1—4月),包括制定培訓實施方案、培訓計劃,落實培訓專家及學員,落實培訓地點及培訓具體時間。組織實施階段(4—11月),包括完成省級康復領軍人才60人、心理康復師300人的培訓(5—7月);完成社區康復協調員200人、聾兒康復師和家長220人、輔助器具技術工程師220人的培訓(8—10月);完成假肢、矯形器技師14人的培訓(5—10月)。迎檢準備階段(11—12月),包括11月底前要健全所有培訓項目檔案,裝訂成冊;并對項目任務做好自查工作;進行檢查驗收,查漏補缺,做好項目總結迎檢工作。
4.項目管理。項目培訓經費按照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甘肅省省級黨政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甘肅省省級黨政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和〈甘肅省省級黨政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的通知》(甘辦發〔2014〕57號)有關要求管理使用。各培訓項目負責單位要制定培訓計劃方案并上報省殘聯。培訓實施過程中每個環節都要留存相關的紙質、影像、音頻等資料,進行整理裝訂,存檔備查。同時,要向省殘聯、新聞媒體和相關部門報送信息,反映工作動態和典型事例,對先進典型經驗予以推介。
(三)貧困殘疾人康復手術、訓練工作要求。
貧困殘疾人康復手術、訓練按國家和我省殘疾人事業“十二五”發展規劃及財政部、中國殘聯聯合制定的“七彩夢行動計劃”、“殘疾人彩票公益金”實施方案的具體要求進行。
五、工作責任
牽頭單位:省殘聯。
協作單位:省財政廳。
實施單位:各市州殘聯、省康復中心、省聽力語言康復中心、省輔助器具資源中心及各市州康復項目定點機構。
來源:省政府網站http://www.gansu.gov.cn/art/2015/4/22/art_3723_234479.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