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全省殘疾人基本服務狀況和需求專項調查有關工作細則和數據處理方案的通知

甘政殘工委[2014] 17號
各市(州)政府殘工委,甘肅礦區辦事處殘工委:
根據全國殘疾人專項調查有關工作細則、省政府殘工委等11部門《關于開展全省殘疾人基本服務狀況和需求專項調查的通知》(甘政殘工委[2014]12號)及工作方案的要求,省專項調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了《全省殘疾人基本服務狀況和需求專項調查入戶登記復查工作細則》、《全省殘疾人基本服務狀況和需求專項調查質量控制工作細則》、《全省殘疾人基本服務狀況和需求專項調查資料包裝、上報和保管工作細則》和《全省殘疾人基本服務狀況和需求專項調查數據處理工作方案》,現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省政府殘工委
2014年11月11日
全省殘疾人基本服務狀況和需求專項調查入戶登記復查工作細則
為全面做好全省殘疾人基本服務狀況和需求專項調查(以下簡稱“專項調查”)的入戶登記、復查工作,根據全國專項調查登記、復查工作細則和全省殘疾人專項調查工作方案的要求,特制定本細則。
一、組織領導
專項調查的登記、復查工作,在縣(市區)專項調查辦公室的統一領導下,由鄉鎮(街道)專項調查辦公室組織村(社區)調查小組進行。
二、組織實施
(一)標準時間
專項調查的標準時間為2015年1月1日零時。不論調查登記何時進行,都應按照調查標準時間的狀況進行登記。專項調查與復查工作流程見附件1。
(二)調查對象
2015年1月1日零時在本村(社區)居住,已在殘疾人數據庫中登記并領取第二代殘疾人證的殘疾人和未領取殘疾人證的疑似殘疾人(含臨時外出的殘疾人)都要進行調查登記。調查對象按照縣級專項調查辦公室核實整理下發的《全省殘疾人基本服務狀況和需求專項調查底冊》(附件2)和《全省疑似殘疾人基本服務狀況和需求專項調查底冊》(附件3)(以下統稱《專項調查底冊》)進行。
(三)入戶調查登記的準備工作
1.制定入戶調查計劃。調查組長依據《專項調查底冊》,認真做好入戶調查的詳細計劃。
2.熟悉《專項調查底冊》的主要內容。應包括:姓名、性別、年齡、住址和聯系電話等。
3.準備好入戶調查登記的所需用品。
(四)入戶調查登記的注意事項
根據《殘疾人調查表》的項目,調查員按照調查表填寫說明和指標要求,逐項詢問,根據申報人的回答,如實填寫。
1.調查員入戶調查登記時應佩戴統一制作的《調查員證》。
2.按照事先計劃安排的入戶時間和順序逐人進行調查登記。
3.入戶后首先說明來意,增進與殘疾人的感情交流,使其積極配合調查登記工作。
4.調查員要熟悉調查項目指標解釋,注意用通俗易懂的語言詢問。
5.對多選的調查項目,調查員要逐一宣讀,以便申報人合理選擇。
6.調查登記工作要循序漸進,保證登記質量,不可趕進度。特別是第一天登記幾戶后,組長要召集調查員進行總結交流,找出問題,提出要求,總結經驗后再繼續進行調查登記。
7.《專項調查底冊》中的殘疾人和家庭成員因臨時外出,不能按時調查登記的,可再次預約,極特殊情況時才可采用電話調查;堅決不允許不經調查,隨意填寫調查表項目。
(五)《專項調查底冊》的填寫方法
1.每調查登記完一人,應在《專項調查底冊》備注欄中完成調查相對應的欄目下用“√”做好標記,以免出現重登或漏登現象。
2.《專項調查底冊》中的調查對象,經了解,確實無法進行調查登記的,要在《專項調查底冊》備注欄中未完成調查相對應的欄目下用“√”做好標記。
其中:查無此人是指找不到這個殘疾人及其家庭成員;已搬遷是指調查對象已經搬遷,無法進行調查登記;空掛戶是指在本地沒有住所,戶口空掛的人;外出是指調查對象外出,該戶找不到人調查登記;死亡是指調查對象已死亡。
(六)《殘疾人調查表》的填寫方法
1.調查表中字體加黑且前面標有“R”或“B”的項目為國家調查登記內容,有標準答案的項目一律圈劃序號;沒有標準答案的項目,用文字或數字填寫。
2.我省增加和細化的調查項目,請在項目前“□”(方框)和“○”(圓圈)內劃“√”,或用文字和數字填寫。
3.注意項目問題的提示,如“年齡”、“農業與非農業”、“跳問”、“多選”等要求,避免填寫錯誤。
4.調查表填寫完成后,調查員應將填寫的內容向申報人當面宣讀,核對無誤后,由申報人和調查員分別在調查表上簽字(如申報人因特殊情況需代簽名,要標注“(代)”)。
5.改錯的方法。圈劃、勾填錯的項目,使用雙橫線將序號和項目內容一起劃去,重新圈劃、勾填正確的項目;填寫錯誤的文字或數字項目,用雙橫線將填寫錯的文字或數字劃去,在其上方重新填寫。
6.調查表頭地址欄所屬地區區劃地址,如市(州)、縣(市區)、鄉(鎮、街道)、村(社區)等,在填寫調查表時,不相對應的所屬區劃,務必用單橫線劃去。
(七)質量檢查與指導
調查小組組長要對調查員加強業務檢查指導,對調查員填寫的調查表要注意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努力提高調查表的填寫質量。
(八)《社區調查表》的填寫
《社區調查表》以本村(社區)為單位,由調查小組組長負責組織熟悉情況的村(社區)干部逐項詢問填報。《社區調查表》填寫后,被調查單位負責人和填表人要簽字確認。
三、復查工作
調查登記期間,調查小組組長要及時組織調查員對登記質量進行全面復查。
(一)復查的方法
復查主要采取自查、互查和議查的方式進行,復查中發現的差錯,經核實后要予以更正。
1.自查。自查與登記工作同步進行,調查員每天都要將當天登記的調查表,按照調查表填寫要求,逐人、逐項地審核,特別要按照邏輯關系進行檢查,發現疑問及時核實,并據實更正。
2.互查。調查員在全部調查登記和自查完畢后,調查小組組長組織調查員將每人登記的調查表互相交換檢查。互查中發現的差錯或疑問,經核實并予以更正。
3.議查。入戶調查登記工作結束后,調查小組以組織座談會等方式進行議查,邀請村(社區)干部、調查員和熟悉情況的街坊鄰居在一起座談,重點是本村(社區)殘疾人和疑似殘疾人有沒有漏查,一些重要數據有沒有填錯,有沒有失訪殘疾人的住址、聯系方式等線索。各調查小組保存議查會議記錄備查。
(二)復查的內容
檢查本村(社區)《專項調查底冊》中的殘疾人和疑似殘疾人是否都調查登記了;調查表中每個項目的填寫是否有錯填漏填;是否符合項目提示要求;是否符合填寫要求。重點應核查以下內容:
1.調查表所填與調查底冊中殘疾人姓名是否一致;
2.殘疾人證號填寫是否準確;
3.調查項目是否有漏填、錯填;
4.有提示和跳問的項目要根據邏輯關系,對照重點檢查;
5.殘疾人調查表與疑似殘疾人調查表是否分開整理歸類。
四、《調查表封面》匯總
(一)《調查表封面》填寫
調查小組組長負責組織對調查表整理匯總,與《專項調查底冊》進行核對。將核對無誤后的《專項調查底冊》有關數據分別填寫到《全省殘疾人調查表封面》(附件4)和《全省疑似殘疾人調查表封面》(附件5)。
(二)《調查表封面》檢查方法
1.《調查表封面》表頭地址欄應與《專項調查底冊》、《殘疾人調查表》和《社區調查表》三個表中表頭地址欄地址一致。
2.《調查表封面》本單位調查對象底冊共有多少人,應與《專項調查底冊》中調查對象人數相一致。其中已完成調查人數、入戶調查人數、電話調查人數應與《專項調查底冊》相對應的項目人數一致。
3.《調查表封面》未完成調查人數、查無此人人數、已搬遷人數、空掛戶人數、外出人數、死亡人數應與《專項調查底冊》相對應的項目人數一致。
附件:
1.專項調查登記、復查工作流程圖
2.全省殘疾人基本服務狀況和需求專項調查底冊
3.全省疑似殘疾人基本服務狀況和需求專項調查底冊
4.全省殘疾人基本服務狀況和需求專項調查表封面
5.全省疑似殘疾人基本服務狀況和需求專項調查表封面
6.殘疾人調查表指標項邏輯關系
全省殘疾人基本服務狀況和需求專項調查質量控制工作細則
為保證全省殘疾人專項調查質量,對調查主要環節數據誤差進行有效控制,根據《全省殘疾人基本服務狀況和需求專項調查工作方案》和全國殘疾人專項調查質量控制的要求,制定本細則。
一、基礎信息核查質量控制
核查工作是專項調查的基礎性和關鍵性環節,為調查工作提供依據。
(一)質量控制的重點。一是檢查各級對核查人員是否進行過系統培訓及其對核查工作要求的掌握情況。二是對已完成核查的殘疾人,核對其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以及是否按照戶籍所在地原則開展核查工作。三是檢查保密協議和保密承諾書的簽署情況。
(二)質量控制的標準。各地保證轄區內不低于95%的持證殘疾人可在現場入戶調查階段開展調查并采集信息。疑似殘疾人排摸達到當地第二次殘疾人抽樣調查總數的15%以上。
(三)質量控制的方法。通過核查系統實時掌握各地核查工作進度、在戶比例及去向發布情況,采用電話查詢、現場檢查等方式進行督導,實行定期通報。按要求組織核查質量驗收,并納入專項調查整體考核。
二、現場調查質量控制
現場調查質量控制是在取得數據階段對調查的誤差特別是人為的誤差進行有效控制,以保證原始數據真實、完整、可信。
(一)調查培訓質量控制應把握的環節。一是各縣(市區)制定的培訓方案或計劃必須按規定要求上報省市專調辦審核。二是參與調查工作的每位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獲取工作證件。三是培訓內容必須使用全省統一印制的教材,采取統一的標準和方法。四是培訓方式必須安排集中授課、模擬試填、入戶實習、討論答疑、考試測驗和檢查督導的組織實施及調查工作紀律要求等環節。
(二)入戶調查質量控制應注意的事項。1.統一使用省專項調查辦公室制作的殘疾人專項調查表,各地不能變更。2.調查登記的對象為2015年1月1日0時在本村(社區)居住的持證殘疾人和未持證疑似殘疾人(含臨時外出的殘疾人),以縣級下發的《專項調查底冊》為準。3.被調查對象不能按時調查登記,可再次預約,極特殊情況下采用電話調查,不允許不經調查而憑印象隨意代填。4.準確使用調查表的填寫方法,避免因填寫錯誤造成錄入困難或當廢表、重新調查。5. 掌握復查的方法和內容,嚴格按工作流程,由各調查小組組長負責組織,采取自查、互查、議查等形式搞好復查。
(三)調查表質量審核驗收應采取的方法。調查表質量審核驗收是對調查表填寫質量的控制。各級嚴格按規定的職責、程序和要求抓好調查表質量審核驗收工作。
1. 縣鄉審核驗收。2015年2月中旬至下旬,縣鄉專項調查辦公室對村(社區)所有調查表分別進行初審和復審。
(1)鄉鎮(街道)初審。由鄉鎮(街道)對各村(社區)提交的所有調查表進行初審,重點審查調查表填寫是否符合要求、被調查對象情況是否屬實、個人需求是否符合實際。初審合格的調查表均由殘聯理事長簽字。
(2)縣(市區)復審。初審通過后,由縣(市區)專項調查辦公室負責,根據掌握的基礎信息、基本服務狀況,借助有關社保、民政、衛生等部門提供的社會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務資料,對所有調查表進行全面復審。審核無誤后,予以批復錄入。
2. 省市縣抽查驗收。2015年3月上旬,由省市縣專項調查辦公室分級組織實施,采取電話回訪和抽查驗收的方法進行,計算調查誤差。
(1)電話回訪。省級對每個市(州)隨機抽取20-50戶、市級對每個縣(市區)隨機抽取20-30戶、縣級對每個鄉鎮(街道)隨機抽取5戶,進行電話回訪。回訪詢問內容主要為是否當面調查、有無收到致調查戶的一封信,是否按自己意愿回答等問題。省市縣專項調查辦公室對電話回訪不合格率達到5%以上的地區進行二次電話回訪抽查,若回訪抽查仍不合格,將責令該地區重新調查。
(2)隨機抽查。省級對每個市(州)的每個縣(市區)隨機抽取2-3個村(社區)、市級對每個縣(市區)隨機抽取2個鄉鎮(街道)的2個村(社區)、縣級對每個鄉鎮(街道)隨機抽取1個村(社區)進行驗收。對所抽取的村(社區)所有調查表的填寫質量、邏輯關系進行審查,并調閱村(社區)議查座談會記錄。如總差錯率大于3%,且有1個村(社區)無座談會記錄,按上述方法重新進行抽查,直至驗收合格。省市縣三級分別驗收時必須避免抽取相同的村(社區)。隨機抽查的驗收標準如下:
《殘疾人調查表》總調查項目記錄差錯率≤3%。差錯率=填寫差錯總項目數÷(驗收殘疾人調查表份數人數×37(檢查項目數)(不含我省增加、細化項目)
《社區調查表》總調查項目記錄差錯率≤5%。差錯率=填寫差錯總項目數÷(驗收社區調查表份數×11(檢查項目數)
《殘疾人調查表封面》總調查項目記錄差錯率≤5%。差錯率=填寫差錯總項目數÷(驗收殘疾人調查表封面份數×13(檢查項目數)
同時,對《社區調查表》、《殘疾人調查表封面》、《疑似殘疾人調查表》進行驗收。各級按要求填寫《全省殘疾人專項調查質量驗收差錯記錄表》(詳見附件)。
三、數據錄入質量控制
數據錄入質量控制是在調查數據錄入階段合理更正前期工作產生的數據差錯,同時避免錄入時產生再生性差錯。數據錄入質量控制與數據錄入同步進行,責任主體為縣級專項調查辦公室。數據錄入質量控制應把握以下重點要素:
1. 由縣級集中統一組織、鄉鎮(街道)為單位進行數據錄入,縣級及以上分級處理。
2. 采取倆人一組、兩組并行錄入和校對的方式,及時檢查糾正錄入誤差。
3. 嚴格按全國、全省殘疾人專項調查數據處理工作方案有關質量控制及對“加強數據審核”的具體要求抓好督導落實。
4. 2015年3月20日前,各縣(市區)完成本地調查數據及調查表封面的錄入、編輯、審核、復錄及上報工作。
本次殘疾人專項調查要遵守有關法規和工作紀律,嚴格依法開展調查,確保調查質量,取得預期效果。省專項調查辦公室將質量控制的重點內容納入目標管理、檢查督導及第三方評估范圍,建立完善考評措施和辦法。
附件:全省殘疾人專項調查質量驗收差錯記錄表
全省殘疾人基本服務狀況和需求專項調查資料包裝、上報和保管工作細則
為認真做好全省殘疾人基本服務狀況和需求專項調查資料的包裝、上報和保管工作,根據《全國殘疾人基本服務狀況和需求專項調查資料包裝、上報和保管工作細則》和《全省殘疾人基本服務狀況和需求專項調查工作方案》的要求,特制定本細則。
一、資料的包裝
(一)村(社區)調查資料的包裝
1.村(社區)的調查資料在經過復查、質量審核、驗收后進行裝訂,調查表超過100份的村(社區),分為兩本均勻裝訂,裝訂材料使用“長尾票夾”。裝訂時專項調查表封面放在最上面,然后依次是《社區調查表》、《殘疾人調查表》(按底冊順序號排列)、《專項調查底冊》(疑似殘疾人調查表單獨裝訂)。
2.包裝用品為白色、透明、防水的塑料袋,由縣級殘聯統一下發。包裝袋內放置裝訂后的《社區調查表》、《殘疾人調查表》和《專項調查底冊》。
3.村(社區)資料交接單由縣級殘聯統一下發,式樣詳見《全省殘疾人基本服務狀況和需求調查資料交接單》(附件1),貼于村(社區)資料包裝袋外。
(二)鄉鎮(街道)資料的包裝
1.鄉鎮(街道)的調查資料使用硬包裝材料,如紙箱等。由縣級殘聯統一下發。
2.包裝箱內各鄉鎮(街道)資料按地址碼順序擺放。一只包裝箱裝不下時,可酌情使用若干只包裝箱。
3.鄉鎮(街道)交接單式樣詳見《全省殘疾人基本服務狀況和需求調查資料交接單》(附件2),貼于包裝箱外。
二、資料的上報
(一)調查資料應逐級上報到錄入地的專項調查辦公室,上報時間由上一級調查辦公室確定。
(二)資料上報時必須加強交接手續,認真清點,填寫交接單,做到責任明確。
(三)資料上報過程派專人接送,確保資料安全,不得遺失、損壞。
三、資料的保管
(一)專項調查資料上報到錄入地后要有專人保管,專門存放,要做到防火、防潮、防盜等工作。
(二)錄入期間要建立健全必要的交接手續,防止資料的散亂和遺失。
(三)調查資料涉及被調查對象的個人信息,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統計法》的有關規定,做好保密工作。
(四)數據錄入結束后,兩套調查登記資料都必須交縣級殘聯,并指定專人負責妥善保管,待調查工作完成后,按全國和省專項調查辦公室規定統一處理。
四、疑似殘疾人專項調查資料的包裝、上報和保管
1.疑似殘疾人專項調查資料的包裝、上報和保管,參照殘疾人調查表資料包裝、上報、保管的程序和要求進行,并與殘疾人專項調查資料分開包裝、上報和保管。
2.疑似殘疾人專項調查資料包裝時,不再放置《社區調查表》。
3.疑似殘疾人專項調查資料村(社區)交接單由縣級殘聯統一下發,式樣詳見《全省疑似殘疾人基本服務狀況和需求調查資料交接單》(附件3),貼于村(社區)資料包裝袋外。
4.全省疑似殘疾人專項調查資料鄉鎮(街道)交接單,詳見《全省疑似殘疾人基本服務狀況和需求調查資料交接單》(附件4),貼于鄉鎮(街道)資料包裝箱外。
附件1.全省殘疾人基本服務狀況和需求調查資料交接單
2.全省殘疾人基本服務狀況和需求調查資料交接單
3.全省疑似殘疾人基本服務狀況和需求調查資料交接單
4.全省疑似殘疾人基本服務狀況和需求調查資料交接單
全省殘疾人基本服務狀況和需求專項調查數據處理工作方案
根據《全國殘疾人基本服務狀況和需求專項調查數據處理工作方案》和《全省殘疾人基本服務狀況和需求專項調查工作方案》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實施
全省殘疾人基本服務狀況和需求專項調查數據處理工作按照“統一組織、集中錄入、分級處理”的原則組織實施,即在全省專項調查辦公室的統一組織和領導下,由縣級專項調查辦公室組織實施,以鄉鎮(街道)為單位進行數據錄入,省、市州、縣市區分級處理。
二、任務分工
(一)工作任務
數據處理工作的主要任務是通過網絡系統對調查數據進行錄入、編輯凈化、復錄、抽查、匯總、分析等。
數據處理的對象是經過審核的《全省殘疾人基本服務狀況和需求專項調查殘疾人調查表》(簡稱《殘疾人調查表》)、《全省殘疾人基本服務狀況和需求專項調查社區調查表》、(簡稱《社區調查表》、《全省殘疾人基本服務狀況和需求專項調查殘疾人調查表封面》(簡稱《調查表封面》)。
(二)具體分工
省級:
1. 制定全省數據處理工作方案;
2. 對市州和縣市區負責數據處理的人員進行業務培訓;
3. 對全省數據處理工作進行指導、監督、檢查,及時反映和解決數據處理中的問題。組織相關的數據處理人員,完成調查數據錄入的抽查和復核工作。
4. 對市州上報的數據進行審核驗收、匯總制表,并上報全國專項調查辦公室。
市級:
1. 制定本地數據處理工作細則,明確縣級數據上報時間和要求。
2. 對所轄縣市區的數據處理工作進行指導、監督、檢查,及時反映和解決數據處理中的問題。組織相關的數據處理人員,完成調查數據錄入的抽查和復核工作。
3. 對縣級上報的數據進行審核驗收、匯總制表,并通過網絡上報省專項調查辦公室。
縣級:
1. 根據本地數據處理任務量,合理組建數據處理隊伍并進行業務培訓;配置相應的計算機設備和網絡帶寬(人均帶寬應不低于500K)。
2. 按照全省數據處理工作方案要求,組織數據處理人員完成本地專項調查數據及調查表封面的錄入、審核、匯總、上報工作。
3. 做好數據處理階段調查表的管理工作,數據處理工作完成后,按照有關要求做好調查表的交接。
三、工作要求
(一)細化工作方案。各地要結合實際,制定工作細則,落實工作任務,明確分工、靠實責任,在數據錄入期間派出業務骨干負責跟班答疑,協助做好調查數據的審核、復核工作,確保調查數據“不錯、不亂、不重、不漏”;安排專人負責數據上報工作,對上級提出的查詢問題,須在三日內予以明確的答復。
(二)加強數據審核。為減少數據的再生性差錯,數據錄入采取兩人一組、兩組并行錄入和校對的方式進行,在完成數據初次錄入后,縣級要嚴格按照系統設定的數據審核規則,隨機抽取部分村(社區)殘疾人調查數據(不低于總人數的10%),作為抽樣樣本進行復錄,并通過系統比對功能,對原始錄入數據和復錄數據進行一致性校驗。對于不一致的記錄,須對照調查表,對原始錄入數據和復錄數據進行檢查并核實修改,并填寫《數據修改記錄單》(附件)。如果原始錄入數據錯誤率超過0.5%,需重新抽樣10%(重新抽樣的樣本不包含第一次復錄的數據),并再次進行復錄、比對和核實。若原始錄入數據錯誤率仍然超過0.5%,則本地的調查數據需要進行100%復錄。殘疾人調查表各指標項之間的邏輯關系見《全省殘疾人基本服務狀況和需求專項調查登記復查工作細則》附件6。
(三)確保信息安全。各級必須建立嚴格的保密機制和安全保障制度,加強保密教育,增強保密意識。各級數據處理人員要嚴格遵守保密協議各項規定,保護好軟件系統登錄賬號和密碼,對經手的調查資料要嚴加保管,確保數據信息的安全。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授權不得對外發布數據處理的各種信息。
四、進度安排
1. 2014年11月,制定下發全省專項調查數據處理工作方案;并完成省級培訓。
2. 2015年1月,完成縣級數據處理隊伍的組建和業務培訓;按要求配置好硬件設施。
3. 2015年3月20日前,各縣市區完成本地調查數據及調查表封面的錄入、編輯、審核、復錄及上報工作。
4. 2015年3月25日前,各市州完成本地調查數據的審核、匯總、制表和上報工作;同時,上報由本級專項調查辦公室負責人簽字批準并加蓋公章的數據情況報告。
5. 2015年3月31日前,完成全省調查數據的審核、匯總、制表和上報工作。
附件:數據修改記錄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