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全省農村基層殘疾人組織“三抓三建?活躍萬村”活動實施意見》的通知 甘殘聯發[2010] 9號
各市(州)、甘肅礦區殘聯: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7號、省委12號文件和全國農村基層殘疾人組織建設會議精神,規范和加強農村基層殘疾人組織體系,加快推進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和服務體系建設,省殘聯決定,在全省開展農村基層殘疾人組織“三抓三建·活躍萬村”活動。現將《全省農村基層殘疾人組織“三抓三建·活躍萬村”活動實施意見》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促進全省村級殘疾人組織建設深入發展,為殘疾人事業“十二五”規劃開好局、起好步提供堅實的組織保證。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六日
全省農村基層殘疾人組織
“三抓三建·活躍萬村”活動實施意見
為進一步提高基層殘疾人組織規范化建設水平,夯實農村殘疾人工作基礎,根據民政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國殘聯《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基層殘疾人組織建設的意見》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快殘疾人事業發展的實施意見》精神,制定《全省農村基層殘疾人組織“三抓三建·活躍萬村”活動實施意見》。
- 重要意義
近年來,全省各級殘聯以黨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央7號、省委12號文件為指導,按照“抓基層、打基礎”的工作方針,堅持把基層組織建設作為強化殘疾人工作的重要手段,以點帶面、多策并舉、整體推進,充分發揮基層組織的職能作用,推動了全省殘疾人事業健康持續發展。但是,由于受經濟條件制約和領導重視程度的影響,基層殘疾人組織建設仍然存在著規范化水平不高、服務能力不強等問題,特別是農村基層殘疾人組織建設還比較薄弱,存在一些突出問題:全省基層殘疾人組織建設發展不平衡,部分市州個別縣區市農村組織建設還是空白;農村基層組織建設整體力量比較薄弱,鄉鎮和村級殘疾人組織在制度建設、人員配備、開展活動和發揮作用等方面不夠健全規范,部分鄉鎮殘聯理事長沒有專職,無獨立的辦公場所,部分村無辦公地點、無設備、無資料,有名無實;村專職委員選聘、管理機制沒有建立,配備不穩定、誤工補貼沒有得到較好落實、素質有待進一步提高等。這些問題的存在嚴重影響了殘疾人事業和殘疾人兩個體系建設的深入發展,很多殘疾人急需的康復、教育、就業、社會保障等公共服務無法深入到農村,農村殘疾人尤其是貧困殘疾人的呼聲和愿望難以得到及時的反映和妥善的解決。為進一步做好農村殘疾人工作,根據中國殘聯五代會提出的將工作重心向農村轉移的要求,按照“抓好縣、帶動鄉、健全村”的組建工作思路和將組織建設“做實、做細、做到位”的總體要求,省殘聯決定在全省開展農村基層殘疾人組織“三抓三建·活躍萬村”活動。
開展農村基層殘疾人組織“三抓三建·活躍萬村”活動,規范村殘協組織網絡和專職委員配備,是踐行科學發展觀的迫切需要,是貫徹國家四部門意見和省委12號文件精神的具體實踐,是全面推進殘疾人兩個體系建設、做好新形勢下農村殘疾人工作的必然要求,是加強和規范全省基層殘疾人組織建設的首要任務。各級殘聯要充分認識開展“三抓三建·萬村活躍”活動的重要意義,進一步統一思想,認清形勢,加強領導,圍繞本地農村殘疾人工作實際,以加強村殘協建設和村專職委員配備為突破口,采取有效措施,抓好活動的開展。
二、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按照國家四部門意見和省委12號文件關于加強基層殘疾人組織建設的要求,認真貫徹全國農村基層殘疾人組織建設工作會議精神,健全和規范村殘協組織網絡,落實村專職委員誤工補助,進一步提高農村基層殘疾人組織的服務能力和工作水平,全面活躍農村殘疾人工作,為縮小殘疾人生活狀況與社會平均水平的差距、同全省人民同步邁入小康社會提供堅實的組織基礎。
工作目標:狠抓三項工作,建立三個機制,全面推進村殘協組織建設,發揮村殘協組織效能,將殘疾人工作觸角延伸到最基層,讓殘疾人工作更加貼近殘疾人;配齊配強村殘協專職委員,落實專職委員誤工補助;殘協工作制度健全、資料齊全、陣地落實、活動經常開展,徹底解決農村基層殘疾人工作有人干事、有章理事的問題,使殘疾人的事做到件件有人管、事事有人抓、項項有落實。至2010年底,全省建設“六有”村殘協1萬個。
三、主要內容
(一)狠抓農村基層殘疾人組織建設三項工作
——狠抓村殘協組織規范化建設:進一步健全、規范村殘疾人協會,召開村殘疾人會議選舉產生殘協主席、副主席和委員。主席由村委會主任或副主任兼任,副主席、委員中要有殘疾人或殘疾人親友。規范建成“六有協會”,即:“有協會標牌、有專職委員、有活動場所、有工作制度、有檔案資料、有誤工補助”。制定殘協辦公、會議、家訪、結對幫扶和檔案管理等有關制度;協會規章制度、工作職責、殘疾人基本狀況動態列表和各項為殘疾人服務的具體項目全部上墻。
——狠抓村殘協殘疾人專職委員選配管理:每個村殘協選聘1名殘疾人作為專職委員,協助殘協主席開展工作。專職委員實行公開招聘,競爭上崗。參加選聘的殘疾人,經村殘協民主推薦,統一到鄉鎮殘聯報名,由鄉鎮殘聯組織考試與綜合測評,報縣殘聯審批后,鄉鎮殘聯與村專職委員簽訂聘用合同(條件允許的縣也可以由縣殘聯直接組織考試與綜合測評,并與村專職委員簽訂聘用合同)。在同等條件下,享受農村低保的協會副主席和委員優先考慮;聘用的專職委員不是殘協委員的,召開村殘疾人代表會議進行補選。專職委員實行實名動態管理,聘用后必須進行崗前培訓,持證上崗;同時還要加強日常考評和年終考核力度,考核優秀的給予獎勵,不稱職者予以解聘。
——狠抓村殘協殘疾人專職委員誤工補助落實:根據國家四部門意見“按照費隨事轉原則,妥善解決好殘疾人專職委員的待遇問題,將專職委員的工作補貼或誤工補貼按規定納入當地財政預算”的要求,村專職委員統一享受誤工補助。各地要采取低保加補助的辦法,將殘疾人專職委員優先納入農村低保,并通過財政預算和就業保障金等多種渠道解決專職委員誤工補助,保證每月不低于100元。財力較好的縣區市補助標準可有所提高,集體收入較好的村也可自行追加補助。
(二)建立農村基層殘疾人組織建設三個機制
——建立目標責任考核機制:鄉鎮殘聯年初對村殘協下達年度工作任務,并對任務目標進行量化和細分,建立殘疾人工作目標責任考核機制,采取季抽查、半年檢查評比、年底考核打分等方法,評先樹優、激勵后進,推動村殘疾人工作扎實、有序開展。
——建立保障服務機制:在村委會領導和支持下,積極做好殘疾人生活保障、就業、教育、康復、維權、志愿者服務等工作,搭建康復服務、扶貧就業、信息服務、法律援助等“四個平臺”;建立《殘疾人基本情況動態匯總表》、《殘疾人康復、就業、教育、維權等服務需求表》、《殘疾人納入低保、加入新農合、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情況登記表》、《殘疾人住房情況摸底表》、《殘疾人結對幫扶一覽表》、《扶殘助殘活動記錄表》、《殘疾人來信來訪登記表》及協會會議記錄和家訪工作日記等“七表一錄一記”,發揮協會組織效能,構建村殘疾人協會保障服務機制。
——建立教育培訓機制:村殘疾人專職委員不僅數量多,而且身兼數職,承擔殘疾人事業宣傳員、殘疾人工作信息員、殘疾人情況統計員、自強自立示范員、上下溝通聯絡員、勞動就業指導員、康復工作訓練員、來信來訪調解員、助殘服務管理員等“九員”職責,必須加大崗位培訓力度。各市州、縣區市要分別制定村專職委員培訓計劃,每年要對村專職委員進行政治思想、法律政策、業務技能和工作方法等方面的培訓,鄉鎮殘聯對村專職委員定期進行綜合素質測評,不斷提高他們勝任工作的能力與水平,掌握殘疾人工作基本知識,運用社會化工作方式,積極為殘疾人服務。省殘聯擬于年內舉辦全省優秀殘疾人專職委員培訓班,逐步形成專職委員教育培訓機制。
四、方法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1月-3月)。各市州、縣區市根據省殘聯實施意見,制定本地實施方案,組織召開動員大會,安排部署本地活動,廣泛宣傳開展“三抓三建·活躍萬村”活動的重要意義、目標任務、方法步驟和具體要求。
(二)組織實施階段(4月-9月)。各市州、縣區市按照“三抓三建·活躍萬村”活動的任務目標和具體要求,結合本地實際,采取有效措施,認真實施各項工作任務。
(三)自查總結階段(10月)。縣區市殘聯對本地開展“三抓三建·活躍萬村”活動進行自查,市州殘聯根據縣區市殘聯驗收申請和自查報告,由主要領導牽頭組成檢查組,深入實地進行復查,并將復查報告上報省殘聯組聯處。
(四)檢查驗收階段(11月-12月)。10月底前,各市州在全面復查的基礎上,向省殘聯上報“三抓三建”活動總結和全省“六有”殘協基本情況統計表;省政府殘工委結合“十一五”終期檢查,組織檢查組對縣區市開展 “三抓三建·活躍萬村”活動進行全面檢查驗收,并隨機抽查部分“六有”村殘協。
五、具體要求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各市州、縣區市殘聯要成立由理事長任組長的領導小組,指導、協調“三抓三建·活躍萬村”活動的具體實施。要結合實際、著眼長遠,研究和制定本地“三抓三建·萬村活躍”活動實施方案。要將主要指標納入殘疾人工作任務目標責任考核范圍,層層進行檢查考核,并實行一票否決制。要建立定期匯報制度,及時通報情況,研究部署具體工作,把工作重心向基層、向農村下移,全面活躍村殘協工作,讓殘疾人工作更加貼近殘疾人,有效改善基層組織為殘疾人提供服務的能力。
(二)以點帶面,示范帶動。基層殘疾人組織建設的最終目的在于充分發揮其作用,維護廣大殘疾人的合法權益,促進殘疾人事業發展。各地要克服重數量、輕質量的傾向,不僅要把基層殘疾人組織特別是村殘協建起來,更要在規范化上下功夫。要注重發現和培育典型,通過召開經驗交流會、創建殘疾人工作示范村等方式,總結推廣經驗,發揮典型帶動作用,增強做好農村基層殘疾人組織建設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改善基層殘疾人工作被動應付、“上熱下冷”的局面,實現基層殘疾人工作規范化、活躍化。
(三)抓住關鍵,注重實效。“三抓三建·活躍萬村”活動的目標是加強村殘協建設和村專職委員配備,使殘疾人工作真正在基層活躍起來,讓廣大農村殘疾人享受到直接、有效的服務。各級殘聯要抓住活動的關鍵環節和重點指標,結合當地實際有步驟、有重點地抓好落實。在突出實效的基礎上,做到“四個堅持”,即堅持村委會對村殘協的領導,殘協工作必須在村委會的領導下開展;堅持以殘疾人為主體,注意發揮殘疾人的能動作用;堅持殘協組成人員選聘的民主程序,由全村殘疾人共同選舉產生;堅持把殘協職能定位在服務上,了解掌握殘疾人基本狀況和需求,反映殘疾人呼聲,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
各地要及時反饋“三抓三建·萬村活躍”活動的進展情況及意見、建議,于3月底以前將本地活動實施方案報省殘聯組聯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