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切實做好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規范化建設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甘肅礦區殘聯:
“十二五”以來,全省各級殘聯高度重視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建設工作,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截止2012年底,大部分縣市區殘聯已建立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為殘疾人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法律救助服務,有效地維護了殘疾人的合法權益。當前,全省各級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硬件設施不全、工作經費不足、缺少專職法律工作人員等問題仍然比較突出。為切實加強全省各級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規范化建設工作,現提出如下要求。
一、明確法律救助工作站規范化建設任務。按照全省殘疾人工作會議精神,2013年各市州和部分縣市區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要達到規范化建設標準,各市州要明確規范化建設的縣市區,加強對法律救助工作站規范化建設的指導。
二、建立法律救助工作站規范化建設的長效機制。各地要按照《殘疾人法律救助“十二五”實施方案》及省政府84號文件、《甘肅省殘疾人就業辦法》等相關政府規章、文件的精神,在解決好辦公場地的基礎上,積極爭取將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工作經費列入當地財政預算,爭取從福彩體彩公益金留成和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中列支等多種渠道解決好工作經費。要通過當地司法援助機構、律師事務所及網絡媒體等公開招聘懂法律、熱心殘疾人法律救助的工作人員。要認真學習貫徹省殘聯制定的《甘肅省市縣級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規范化建設標準》和《甘肅省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管理規定》(試行)等相關文件精神,制定好當地的法律救助工作站管理規定、殘疾人法律救助范圍、殘疾人法律救助經濟困難標準、工作人員職責等規章制度,并將規章制度懸掛于辦公室的明顯位置,公開透明。
三、做好檢查驗收工作。各市州要在11月30日前按規范化建設標準對本級和有規范化建設任務的縣市區法律救助工作站規范化建設進行達標檢查驗收。省上結合年底考核將對各地法律救助工作站規范化建設進行檢查驗收。
附件:1、甘肅省市縣級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規范化建設標準
2、甘肅省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管理規定
省殘聯
2013年6月27日
附件1
甘肅省市縣級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規范化建設標準
一、辦公場所
1、有固定的辦公場所,面積不少于15㎡。
2、配有必須的電腦、打印機、文件柜。
3、辦公場所有無障礙設施。
二、人員經費
1、配備法律救助工作站站長。市州殘聯由維權部門或從事維權工作的科室負責人擔任;縣市區殘聯確定從事維權工作的專人擔任。
2、公開聘請律師、法律工作者、法律志愿者兼任法律救助站工作人員,市州級不少于3人,縣市級不少于2人。
3、經費投入。法律救助工作站經費爭取列入當地政府財政預算或從福彩體彩公益金留成、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中列支。
三、完善各項制度
1、制定當地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管理規定。
2、制定當地殘疾人法律救助范圍。
3、制定當地殘疾人法律救助經濟困難標準。
4、明確當地殘疾人法律救助流程。
5、明確工作人員職責。
6、建立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檔案。
以上1-5項制度要懸掛于辦公場所的明顯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