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省級殘疾人職業培訓基地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殘聯,甘肅礦區殘聯,蘭州新區殘聯:
為貫徹落實《“十四五”殘疾人職業技能提升計劃》《甘肅省“十四五”殘疾人職業技能提升計劃實施方案》精神,按照《省殘聯辦公室關于印發〈甘肅省殘疾人職業培訓基地建設與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要求,進一步規范全省殘疾人職業培訓基地建設,提升培訓服務水平,全面提升殘疾人職業技能和綜合素養,充分發揮示范引領作用,經省殘聯研究,決定開展2024年第一批省級殘疾人職業培訓基地申報工作,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經人社、教育、殘聯等部門批準并年審評估認定合格的培訓機構,或具備培訓資質的殘疾人創業孵化基地、就業幫扶基地等,相關手續齊備。無法律、經濟糾紛,穩定運營時間2年以上。
(二)開設適合殘疾人職業培訓的專業,所開設專業適應社會經濟發展需要,具有較好的就業前景。
(三)有300平方米以上的教學培訓場地,基地規劃、建設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無障礙環境建設法》《無障礙設計規范》等規定,具有方便殘疾人學習、生活、實習的場地場所和設施設備。
(四)具有保障基地正常運行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機制,能保證學員日常生活和學習實習安全。
(五)具有2年以上開展殘疾人職業培訓的經歷,培訓規模達到每次可同時滿足30人以上、每年120人以上的培訓。
(六)配備有特殊教育資質或教學經驗豐富的專兼職教師和教學輔助人員,每門課程至少配備1名專業理論課教師和1名實習指導教師,師資構成比例合理。
(七)能落實對殘疾人的各項資助保障政策,扶殘助殘氛圍濃厚,切實保障殘疾人各項權益。
(八)有與職業培訓相銜接的實習見習基地,可以提供就業創業指導。
二、申報要求
(一)按要求填寫《甘肅省殘疾人職業培訓基地申報表》并由市(州)、縣(市區)殘聯審核蓋章。
(二)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并年審合格的教育或職業培訓機構資質證書(法人證書、辦學許可證等)。
(三)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負責人的身份證明。
(四)申報機構的師資、場地、設備投入以及無障礙環境建設證明材料。
(五)申報機構的管理制度、安全制度、招生計劃以及培訓計劃。
(六)申報機構殘疾學員花名冊、培訓現場圖片以及培訓后的就業情況。
(七)其它能夠證明具備開展殘疾人職業培訓能力的材料。
符合條件的機構所提供的資料,一律用A4紙,按順序裝訂成冊,一式三份,并附電子文檔。所有證明材料復印件,應由機構注明“與原件核對無誤”并加蓋印章,于7月31日前報送省殘疾人職業教育和就業服務中心。各市州擇優申報不超過3家省級培訓基地。
三、聯系方式
聯系人:魏 琦 戴書媛
電 話:0931-8416193
郵 箱:65172922@qq.com
地 址:蘭州市城關區民主西路168號
省殘聯辦公室
2024年 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