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殘聯辦公室關于組織開展國家級殘疾人職業培訓基地評估和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殘聯,甘肅礦區殘聯,蘭州新區殘聯:
為貫徹落實《“十四五”殘疾人職業技能提升計劃》《甘肅省“十四五”殘疾人職業技能提升計劃實施方案》(甘殘聯發[2022]23號)精神,進一步規范國家級殘疾人職業培訓基地(以下簡稱“國家級基地”)管理,落實基地準入、退出和評價機制,充分發揮示范帶動作用,經省殘聯研究,決定2023年下半年對已確定的“國家級基地”開展評估工作,同時啟動第五批“國家級基地”申報工作。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國家級殘疾人職業培訓基地評估工作
(一)評估內容。
各市州要按照《國家級殘疾人職業培訓基地培訓服務規范與培訓服務評估指標體系》(中殘就業〔2018〕31號)要求,從辦學條件、教學管理、培訓質量等方面,對轄域內已掛牌確定的“國家級基地”逐一開展評估。
(二)評估方式。
采取基地自評、市州級殘聯實地評估、省殘聯復核、中國殘聯復評等方式進行。
(三)評估安排。
1.自評階段
“國家級基地”按照評估內容開展自查,填寫自查評估表,撰寫自查報告(9月底前完成)。
2.評估階段
各市、州殘聯在基地自評基礎上,自行組織人員或者委托相關機構對基地實地考察、評估,確定評估結果,撰寫評估報告。評估結果為“合格”、“不合格”兩類(10月底前完成)。
3.復核階段
省殘聯在基地自評、市州殘聯實地評估基礎上,對評估結果進行實地復核、匯總,確定示范基地,撰寫評估報告(11月底前完成)。
4.復評階段
中國殘聯將組織人員對各地上報的評估報告、評估結果匯總表等相關資料進行復評,確定最終評估結果。評估結果分為“示范”、“合格”、“不合格”三類。
(四)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各市、州殘聯要高度重視評估工作,成立工作專班,指定專人負責。市、州殘聯可自行組織或委托第三方機構開展評估工作,要確保做到實地考察,通過查閱檔案資料和自查報告、組織座談、問詢學員、登錄全國殘疾人職業培訓服務管理系統等多種方式了解掌握基地開展培訓情況。各市州在“合格”的基地范圍內擇優申報不超過1家“示范”的“國家級基地”。
2.上報評估材料:
(1)評估報告。報告要包括“國家級基地”基本情況、培訓開展現狀、扶持政策、制度建設、評估機制、評估結果、特色做法、存在問題等方面內容;
(2)《國家級殘疾人職業培訓基地評估結果匯總表》(附件1);
(3)《國家級殘疾人職業培訓示范基地申報表》(可空缺,附件2);
請于2023年10月31日前,將評估報告和相關資料的紙質版和電子版報送省殘疾人職業教育和就業服務中心。
3.認定評估結果。中國殘聯將對“國家級基地”評估結果進行通報。評估結果為“不合格”的,取消“國家級基地”資格,摘除“國家級殘疾人職業培訓基地”牌匾。
二、第五批“國家級基地”申報工作
(一)申報條件。
1.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教育、農業、科技、殘聯等部門所屬的培訓機構,企業、社會力量所辦的培訓機構。
2.具有行政管理部門批準開展教育、培訓、就業實訓等資質,相關手續齊備,無法律、經濟糾紛,穩定運營時間2年以上。
3.具有一定培訓規模,培訓質量高,針對性強,培訓合格率不低于90%,培訓后就業轉化率原則上達到50%以上。
4.三年內評估結果為“不合格”、被撤銷“國家級基地”資格的培訓機構不得申報。
(二)申報要求和認定程序。
1.“國家級基地”申報表原則上由申請機構填寫,申請機構所在區縣級殘聯、市州殘聯依據申報條件負責初審、復審。省殘聯將安排工作人員對最終申報的機構進行實地考察,嚴把審核關,確保達到申報要求。
2.請于2023年9月30日前報送《國家級殘疾人職業培訓基地申報表》(附件3)。
3.中國殘聯組織專家對申報機構進行評審,評審結果在中國殘聯官網公示,確定第五批“國家級基地”名單。
三、聯系方式
甘肅省殘疾人職業教育和就業服務中心
聯系人:魏 琦 戴書媛
聯系電話:0931-8416193
郵箱:65172922@qq.com
地址:蘭州市城關區民主西路168號
附件:1.國家級殘疾人職業培訓基地評估結果匯總表
2.國家級殘疾人職業培訓示范基地申報表
3.國家級殘疾人職業培訓基地申報表(點擊下載)
省殘聯辦公室
2023年 9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