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錄殘疾人政府機關當先行
來源:寧波日報 作者:易其洋 責任編輯:鄭澤川
5月17日,全國助殘日,《解放日報》頭版頭條刊發消息:上海在全國首次以地方性法規明確優先招錄殘疾人就業的原則,去年入職市級機關事業單位的16位殘疾人基本能獨立適應日常工作,今年再招18位殘疾人,一些國有企業也向殘疾大學畢業生敞開大門。
對單位的殘疾人就業人數,國家是有比例規定和優惠政策的,但不少單位寧愿繳納殘疾人保障金,也不肯按比例接納殘疾人就業。綜合分析,主要原因不外乎兩條:一是怕殘疾人干不好工作,二是怕殘疾人影響單位形象。
任何單位,都有一些相對簡單、輕松的工作和崗位。單位按比例招錄殘疾人,讓幾個殘疾人和一大幫健全人一起工作,健全人適當幫助殘疾人是舉手之勞。這不光比讓殘疾人集中工作方便得多,也利于增進健全人對殘疾人的理解和關愛。上海的機關事業單位招錄殘疾人,經過適應期,基本能勝任工作,就是很好的證明。而在發達國家,政府錄用殘疾人是“常態”,企業錄用殘疾人則被視為富有社會責任感,不但無損反會提升自身形象。
消除殘疾人就業的歧視和障礙,重在和難在轉變觀念,政府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應當做好表率。這是由其身份和性質所決定的,也是法律規定的義務;政府機關做得好,要求民營企業和社會組織“跟上”,才有資格和說服力。像上海那樣,殘疾人“正常就業”多了,慢慢會打消一些人的疑慮和偏見。這會促進社會文明理念的進步,不光能讓殘疾人生活得更好,每個人都將從中受益。
